陈云(1905-1995)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江苏青浦(今属上海)人。1905年6月13日生于贫苦农民家庭。2岁丧父、4岁丧母,由裁缝出身的舅父抚养。1919年高小毕业后,因家贫无法升学,到上海商务印书馆当学徒,后当店员。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同年8月任商务印书馆发行所罢工委员会(后为职工会)委员长,参加领导商务印书馆大罢工,并取得胜利。随即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始作为劳工组织者从事共产党的活动。历任中共青浦县委书记、淞浦特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江苏省委沪宁巡视员、江苏省委常委兼农委书记,中共上海闸北、法南区委书记和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书记等职。
1930年和1931年先后在中共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委员。1931年5月担任保卫中共中央机关安全的中央特科书记;9月任临时中央领导成员。1932年担任临时中央常委、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1933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1934年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并任白区工作部部长。随后参加长征,在担负全军后卫任务的红五军团任中央代表,后任军委纵队政委。1935年1月在贵州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遵义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会后撰写了《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同年6月奉命从四川省天全县灵关殿秘密离开长征队伍,经成都、重庆,只身到达上海,从事恢复共产党的秘密工作,随后又由上海抵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报告了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和遵义会议的情况,撰写了最早宣传红军长征的《随军西行见闻录》,并参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1937年4月回到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5月赴新疆、甘肃交界的星星峡地区,援助接应红军西路军余部400多人进入迪化。11月回到延安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对党的建设和党的干部工作有重要建树。在延安整风期间,他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总结中国革命经验教训,提出领导者指导工作应该采取“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科学态度,并把它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1944年3月任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主持中共中央所在的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有效地执行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1945年6月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8月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参加领导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东北解放战争。转战北满和南满,历任中共中央北满分局书记兼北满军区政委、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兼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中共中央南满分局书记兼辽东军区政委、东北军区副政委、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等职,为东北全境的解放和东北经济的恢复做出了突出贡献。1948年8月在哈尔滨举行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作了《当前中国职工运动的总任务》的报告,10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1950年10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在统一全国财政经济,稳定金融物价,结束国民党政权留下的长达10多年的恶性通货膨胀,调整工商业,恢复国民经济,保障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对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等重大决策和活动中,在有步骤地开展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特别是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在制定和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的开创性工作中,他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一系列谨慎而又现实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做出了被公认为卓越的贡献。他坚决反对高岗、饶漱石在1953年进行的阴谋分裂党的活动。1954年任国务院副总理。先后兼任过商业部部长、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作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问题》的发言。根据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突破苏联经济模式的新的经济体制构想,即: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是补充;在生产领域,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进行的自由生产是补充;在流通领域,国家掌握的市场是主体,自由市场是补充。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1957年1月担任中共中央经济工作5人小组组长。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他一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不顾现实条件的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主张建设规模一定要和国力相适应,要在安排好人民生活的基础上扩大建设规模;主张国民经济计划必须坚持综合平衡,实行按比例地发展。50年代末60年代初,当国民经济遭到严重困难时,他受毛泽东委托调整关系经济全局的过高的钢铁生产指标,并同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一道,果断地采取了动员城镇2000**下乡、通过几种高价商品回笼货币等一系列正确的措施,恢复了国民经济。为了解决农业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他到上海青浦等地调查,建议对农村实行包产到户政策,代表了中国农业改革的先驱思想。他的这一主张和其他切合实际的经济主张,曾被人认为“右倾”,而受到毛泽东的冷遇。“文化大革命”中,他在党内只保留了中央委员的名义,被下放到江西省南昌市的一个化工石油机械厂“蹲点”。1972年4月回到北京,按照周恩来的意见,参加国务院业务组工作,研究国际经济形势和发展对外贸易问题。他提出要很好地研究当代资本主义,以便在世界市场中占有中国应有的地位。1975年被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6年参加粉碎“四人帮”的决策过程,曾对叶剑英讲:这场斗争不可避免。
粉碎“四人帮”以后,在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上,他提出应该让邓小平重新参加党中央的领导工作。在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他又率先提出平反冤假错案。在接着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他重新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作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党和国家的主要决策人之一,与中央领导集体的其他同志一道,为带领全党进行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为制定和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正确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成功地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他大力支持邓小平提出的实事求是地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主张。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他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深刻意义的思想和重大决策。例如,对比例严重失调的国民经济实行全面调整;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即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改革的步子要稳,要“摸着石头过河”,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强调无农不稳,无粮则乱;指出经济形势的不稳定可以引起政冶形势的不稳定,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大量提拔培养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等等。他还为按照“一国两制”构想,实现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实现海峡两岸和平统一,倾注了大量心血。
中共十三大以后,他退出中央领导工作,担任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向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顺利过渡、保证党和国家稳定的重大决策中,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十四大以后,他过着离休生活。1995年4月10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主要著作收入《陈云文选》(3卷)。